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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整治公路水运工程围标串标 串通投标信用等级直降为D级

发布时间:2015-09-04 字体:【 】  【关闭窗口
 
日前,交通运输部制定印发《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围标串标问题治理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决定自即日起至2016年年底,结合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水运工程与交通支持系统工程招标投标及设计变更行为专项市场检查,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围标串标行为,总结推广各地有效做法和经验,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预防和治理围标串标的长效机制。 
  围标串标行为已成为当前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突出问题之一,被列入2015年交通运输行业十项难点问题治理。根据《工作方案》,集中整治将分为深入研究、自查自纠、督导抽查、总结巩固成果四个阶段,同时明确了围标串标的认定标准与处罚依据,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一律从严处理,投标人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信用等级直接定为D级。 
  《工作方案》提出,改革招标投标相关制度。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宜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取资格预审的项目尽可能采用合格制。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投标文件,使投标人无法确定能够通过“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难以形成围标串标利益团体。探索招标标段随机分配的新方式,提高投标人围标串标难度和成本。鼓励采用电子招标投标,通过企业专业电子账号管理,预防从业企业出借或借用资质围标串标。要求评标委员会对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行为进行专门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明示。 
  《工作方案》要求,加强信用引导,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围标串标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录,及时调整其信用等级,推行对资格审查、开标以及评标全过程录音录像的“三记录”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并向社会发布,在信用信息平台或新闻媒体上及时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和涉案单位、人员,对重大案件实施挂牌督办。